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保险出具警示函
监管措施 - 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违规行为 - 长城人寿保险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相关规定 [1] 具体交易详情 - 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保险增持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 [1] - 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0万股占新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 [1] -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上述交易行为 [1] 监管依据 - 河北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决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