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规增持新天绿能 长城人寿被出具警示函
监管措施 - 河北证监局于12月9日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监管措施的原因是公司未按规定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停止买卖该股票 [1][2] 违规交易详情 - 长城人寿于2025年9月23日增持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 [1][2] - 此次增持后,公司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亿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0027% [1][2] - 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能及时停止交易,违反了相关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