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动态 |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新浪财经·2025-12-09 21:41

监管政策调整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旨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3] - 政策调整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进行,贯彻落实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1][3]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下调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其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3]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其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4] - 此举旨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1][3]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风险因子下调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2][4] - 上述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4] - 此举旨在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1][3] 对保险公司的要求与指导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贯彻执行《通知》要求,推动其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并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1][3] - 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3][5] - 保险公司应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