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2-10 04:00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文学、董明及独立董事顾朝阳、霍文逊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3]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徐有利、马加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涛出席了会议 [4]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6]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通过 [6]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通过 [6] 法律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孙静雯、张颖文律师进行见证 [6]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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