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混基金今年自购规模超40亿元
中国证券报·2025-12-10 04:22
监管部门近日下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产品,基金经理 应当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40%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产品。 今年以来,已有136家公募基金公司启动自购,合计自购次数达8400次,其中股混基金净申购金额超过 40亿元。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基金自购体量有望继续增加,此举既有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持有信 心,也能通过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激励投研团队更专注于产品的长期业绩表现。 ● 本报记者 王宇露 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更好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近日下发《基金管理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强调了"绩效薪酬持基",即自购与跟投行为。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应当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购买本公司或者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且持 有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