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多家投标人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被罚
齐鲁晚报·2025-12-10 13:54

公司违规事件 - 黄河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在“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与湖南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1] - 串通投标的具体表现为投标文件异常及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 - 公司因此次串通投标行为被萍乡市水利局处以罚款[1] 行政处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萍水罚决﹝2025﹞8号[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等[1][2] - 处罚类别为罚款[2] - 罚款金额为中标项目金额6506326.72元人民币的千分之五,即32531.63元人民币[1][2]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2] 公司基本信息 - 黄河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951.97万元人民币[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继宇[2] - 公司大股东是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