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为什么“重大立功”救不了白天辉?
新浪财经·2025-12-10 14:18

来源:简清砚 据"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对罪犯白天辉执行了死刑。 很多人可能不解:既然他有"重大立功表现",为什么还非杀不可? 法律不是讲"坦白从宽"吗? 这里面的门道,简君给你拆解一下。这不仅是法律的审判,更是政治生态的净化。 1. "四个特别"是硬杠杠 在我们的反腐逻辑里,有一种"极刑标准",叫"四个特别"。 白天辉完美踩中了这四条红线,这是他必死的法理基础: 数额特别巨大:4年敛财11.08亿。这是什么概念?他平均每天受贿75万! 情节特别严重:利用金融高管身份,疯狂进行权力寻租,手段隐蔽。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身为国有金融大员,把企业当提款机,严重败坏了国企形象。 损失特别重大:他的贪婪导致国家资产巨额流失,且8亿多赃款至今无法追回。 这"四个特别"叠加,性质就变了。这不是简单的贪污,这是对国家金融安全的严重破坏。 2. 为什么"立功"救不了他? 没错,白天辉确实揭发了他人,也有侦破线索,这叫"重大立功"。 但在法庭看来,功不抵罪。 罪行太深重:他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远远超过了他立功带来的"红利"。 震慑需要:金融反腐正处于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