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现状与商业模式 - 当前多地游戏厅、网吧、台球厅、小超市等场所摆放“捕鱼机”以吸引顾客 [1] - “捕鱼机”以“娱乐消遣”和“积分换礼”为噱头,但实际玩法具有“以小博大”的诱惑性 [1] - 设备经营需向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设备需粘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并能在监管平台验证真伪 [11] - 根据规定,经营者严禁向玩家退返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可兑换的礼品价格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11] 用户行为与消费模式 - 玩家需先充值办卡,1元人民币可兑换500积分,充值金额无限制 [4] - 游戏过程中,每次拍打按键发射“子弹”会消耗100至1000积分,击中虚拟鱼类可获得相应积分 [4] - 有年轻玩家在4-5天内累计消费约3万元人民币 [3][5] - 案例显示,有玩家在4天内输光了微信钱包中的7000余元人民币及手头1.7万元人民币现金 [2] - 另一玩家在单日消费中最多“输了一万多元”人民币 [3] - 玩家群体中,有五六人已在同一家台球厅累计消费十几万元人民币 [7] - 积分通常只能兑换香烟、充电宝等小礼品,但部分场所对熟客提供积分兑换现金的渠道 [10] 设备与运营特征 - “捕鱼机”是一种电子游戏设备,模拟捕鱼主题,最多可供8人同时操作 [4] - 设备屏幕下方贴有告示,标明“仅供娱乐,禁止赌博”及文化执法部门的举报提示 [9] - 设备上贴有充值二维码,支持10元至100元人民币不等的小额充值选项 [9] - 记者实测充值100元人民币获得10万积分,但积分在游戏过程中消耗迅速,两分钟后降至两万多分 [9] 监管与法律环境 - 经营“捕鱼机”需符合《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并进行备案 [11] - 文化执法部门会进行定期现场检查,若接到举报并掌握证据,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1] - 法律观点认为,“捕鱼机”应以娱乐性为主,积分兑换礼品价值不宜过高,需避免年轻人沉溺 [12] - “捕鱼机”约10年前曾流行,后被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取缔,如今有重新出现的迹象 [9]
有年轻人沉溺“捕鱼机”追悔莫及
中国青年报·2025-12-10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