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02016.HK):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1] -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 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1] - 相应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 相关制度与规则的变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1] -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1] 调整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