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内蒙古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 - 公司收到内蒙古监管局的《决定书》[1] - 监管指出公司存在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和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1] 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1] - 公司内设部门未对境外子公司进行检查和监督[1] 收入核算问题 - 公司在药品销售出库时即确认收入[1] - 此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多份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1] - 公司未合理估计销售折让等可变对价[1]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冠一被出具警示函[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时任代行财务总监孙秀珍被出具警示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