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财务造假,A股两家公司明日将被ST
金融时报·2025-12-10 21:07

惠伦晶体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惠伦”[2]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赵积清等5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840万元[3] 惠伦晶体违规事实详情 - 2020年,公司以采购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当年累计发生额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该事项在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构成重大遗漏[3] - 为掩盖资金占用,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虚构资产,虚增2021年成本费用863.91万元,虚减当年利润总额863.91万元,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95.47万元,虚减当年利润总额2395.47万元[3]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通过签订虚假订单、虚构业务单据及虚假发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比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比0.91%[4] - 公司披露的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4] 嘉澳环保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6]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0日停牌一天,12月11日复牌后简称变更为“ST嘉澳”[7][10] - 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予以不同程度处罚[10] 嘉澳环保违规事实详情 - 违规行为源于子公司项目会计处理问题,子公司年产2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已于2021年12月符合固定资产结转条件,但公司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关借款利息,直至2024年6月才完成结转,导致2022年及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8] - 2022年,公司虚减营业成本1344.42万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占比49.06%[8] - 2023年,公司虚减营业成本1355.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4万元,占比高达200.38%,该操作直接将当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8]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9] 公司回应与后续措施 - 惠伦晶体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5] - 嘉澳环保称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水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