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年开征房产税是谣言
第一财经·2025-12-11 09:04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与现状 - 房产税是自198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的现有税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并非新税[1] - 房地产税是正在立法中的新税种,目前尚未出台,短期内预计不会出台[1] - 公众常将两者混淆,但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并非同一税种[1] 房产税的具体政策 - 国务院规定对个人住房(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政策调整与普通居民税负基本无关[1]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期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1] - 地方政府无权开征税种,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3] 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与现状 -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 -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产税法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但草案未在任期内审议[2] - 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不再提及房地产税立法,2025年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也均未提及[2] -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但2022年财政部明确当年内不具备扩大试点城市的条件[2] - 专家观点认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经济恢复尚不牢固的背景下,立法规划未将其纳入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2] - 实施策略已转为先试点、后立法,但在当前楼市亟需稳定的阶段,预计试点工作也暂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