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期货半年内第二度收监管函 为恒力石化子公司
监管处罚决定 - 安徽证监局对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芜湖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六个月的监管措施 处罚依据为《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2][7][8] - 芜湖营业部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 暂停新开户期限为六个月 期满后需经监管验收通过方可恢复 [2][8] - 安徽证监局对芜湖营业部负责人王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2][9] 具体违规行为 - 芜湖营业部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时 将第三方合作的费用支付标准与交易手续费挂钩 风险管控严重不足 [1][2][7][9] - 芜湖营业部未有效执行公司合规制度相关规定 [2][7][9] - 上述行为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严重危及稳健运行 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7][8][9] 公司其他监管记录与背景 - 今年6月 江苏证监局对恒力期货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 - 苏州分公司违规事实包括:在客户申请使用融航系统前未见开展必要核查 以及参与宣传推介关联公司主办的期货投资者粉丝见面会 [3] - 恒力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 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为75000万人民币 是恒力石化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