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核心事件概述 - 金城医药实际控制人赵叶青因操纵公司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赵叶青与王震、刘峰共同控制使用104个账户交易“金城医药”股票[1] - 操纵期间,相关账户组实际亏损7,392,044.45元[1] 处罚与市场禁入措施 - 证监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承担120万元,刘峰承担30万元[2] - 对赵叶青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 - 在禁入期间,被禁入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等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