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实控人因操纵公司股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处以300万元罚款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叶青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 - 赵叶青、王震、刘峰三人在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共同操纵“金城医药”股票[2] - 赵叶青被认定为操纵行为的决策者,王震为主要实施者,刘峰为次要实施者[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三人处以总计3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2] - 对赵叶青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 - 对王震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