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案件判决结果 - 2025年12月11日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7] - 被告人罗金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不上诉 [6] 案件事实与涉案人员 - 经审理查明 罗金辉在2014年至2020年间 利用其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 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担任高级交易专家 副总裁等职务的便利 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融资 获得股票大宗交易业务以及债券回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9] - 在此期间 罗金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7万余元 [3][9] 判决考量因素 - 法院认为罗金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应依法惩处 [5][11] -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 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