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一审被判12年9个月
北京商报·2025-12-11 19:18

案件判决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副总裁罗金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 罗金辉当庭表示服判 不上诉 [1] 犯罪事实 - 2014年至2020年间 罗金辉利用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及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担任高级职务的便利 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融资 股票大宗交易及债券回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 - 罗金辉在此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7万余元 [1] 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罗金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应依法惩处 [1] -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 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