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已成为国际可持续发展重要议题 国内制度建设处于探索起步阶段 需构建适配国情的本土化披露框架以推动企业实践落地并创造价值 [1][3][6] 国际趋势与框架 - 国际层面已形成初步共识框架 TNFD构建涵盖战略、治理、目标的披露框架 CDP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气候信息数据库 GRI构建操作性披露体系 ISSB聚焦财务视角推动风险与财务管理融合 [3] - 商业界对披露的关注从合规要求转向价值创造 不仅关注企业自身影响 更延伸至社区可持续发展等多维层面 强调效果导向和开放性 [3] - 当前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对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仍显滞后 需进一步嵌入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实现实质性融合 [3] 国内制度进展与现状 - 国内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 出台了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及格式准则 并建成了四个层级的国家环境信息披露信息化平台 [4] - 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中国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明确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定期披露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风险、依赖与影响 [4] - 目前对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的要求仍以定性、原则性为主 关键在于落实与见效 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对保护有非常大影响 [4] - 目前每年对约9万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在其中的分量和要求还远远不足 当前关注重点是如何将要求落到实处并确保披露质量 [5] 披露实践效果与企业反馈 - 通过问卷调研发现 约80%的企业认可环境信息披露提升了自身环境责任意识与市场竞争力 [5] - 通过披露 管理监管、社会监督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形成合力 促使企业增加环保投入、降低污染排放 [5] - 环境信息作为ESG的基石 其披露工作已在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等多场景应用 [5] - 已在典型企业蚂蚁集团进行本土化披露框架验证 对其改进披露行为、提升实践效果产生了积极影响 [6] 本土化建设路径与挑战 - 国内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制度建设刚刚起步 更多强调战略整合 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治理核心 [6] - 需通过量化驱动与标准对接提升信息披露可信度 并构建多方协作的全链条生态保护机制 [6] - 当前信息披露多为倡议性、鼓励性、原则性要求 在标准与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6] - 需构建本土化指引 目前发起的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协作行动项目处于1.0阶段 框架包含12条 覆盖披露主体界定、原则、治理架构、政策衔接、影响评估、风险测试、资金投入等关键环节 [6] - 未来需充分考虑国际规则本土化适配需求 兼顾开放性与灵活性 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又贴合不同行业企业的管理实际 [6] 未来推进方向与多方协同 - 监管部门需强化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 金融机构需将生物多样性风险纳入评估体系 重点关注可持续性与实际效益 [7] - 企业尤其是走出去的跨国企业不仅要关注自身 还应将信息披露延伸至供应链全链条 [7] - 制度建设需统筹回应各方关切 离不开多方协同 相关部门需加强统筹协作 建立有效机制以夯实制度保障 [7] - 具体建议包括发挥好国际平台、加强针对性研究、开展地方能力建设与培训、激发积极性 以及搭建知识共享平台以推广优秀案例 [7] - 最终目标是使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切实赋能企业发展 成为商业未来坚实可靠的“底座” [7]
董战峰:生物多样性信披成商业未来发展新“底座”
第一财经·2025-12-11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