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卖旧后再网签新房,山东解开“先买新后卖旧”难题
齐鲁晚报·2025-12-12 12:12

政策核心机制 - 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旨在优化置换流程并降低居民换房成本[1] - 政策核心优化在于允许居民先定新房 待旧房完成转移登记后再办理新房网签 以帮助居民最大限度享受国家退税政策[1][3] - 政策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搭建平台 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 将换房环节一体化推动以缩短交易周期[4] 交易模式与效率提升 - 政策着力解决房屋置换中“周期长、不确定性高、资金压力大、流程繁琐”等现实痛点[4] - 新模式旨在缓解居民“旧房卖不掉 新房不敢定”或“新房定了 旧房却卖不掉”的双重焦虑[4] - 部分城市已先行开展活动 例如淄博、烟台支持中介机构帮卖旧房 已完成住房“以旧换新”1200余套[4] - 潍坊建立了“兜底包销”机制 累计完成202套旧房收购 抵顶购房款1.62亿元[4] 财政与金融支持政策 - 鼓励各地对“以旧换新”居民给予直接财政补贴 以真金白银减轻购房负担[5] - 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专项金融产品 拓宽房企收储旧房的资金来源[5] - 支持“带押过户”和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降低居民购房的资金成本[5] - 具体案例包括枣庄、东营等8市出台了发放“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政策[5] - 济南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济南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 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5] 服务优化与费用减免 - 鼓励房企给予购房优惠 并引导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服务费 让政策红利惠及改善需求家庭[5] - 政策提出优化“一站式”服务 推动在旧房评估、新房选购、贷款审批、合同签约、税费缴纳、登记办理等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5] - 目标是最大限度减少居民在置换过程中“多头跑、反复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