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时效告急,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受处罚及诉讼进展 - 延华智能于2024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2] - 处罚源于公司一笔4年前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1][2]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延华智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1][2]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对泰和康45%股份的投资被列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是导致监管处罚的主要原因[1][4] - 该笔投资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1][4] - 公司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1][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4] - 诉讼时效将在2026年4月18日到期,到期后将不再征集受损投资者[1][3] - 律师刘鹏自2006年执业以来,已为超过300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在办案件数量超过14000起,胜诉率达9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