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大案,判了!昔日明星科技股实控人等10名高管被判刑,最高7年半!近1.7万名投资者已获赔超1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13 15:34

公司重大诉讼判决结果 - 公司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达七年六个月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铁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7] - 公司原财务总监李燕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7] - 其他多名原高管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原副总经理魏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9][10][11][12] 欺诈发行证券罪具体事实 - 为达到上市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自2017年起组织指使多人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及项目验收报告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3] - 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了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3]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亿元 [3] - 财务造假具体数据: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3] - 公司未披露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1.25亿元 [3]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具体事实 - 公司上市后继续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隐瞒对外担保进行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2.46%和利润总额的94.55% [4] -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3.15%和利润总额的174.67% [4] -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1.45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未及时披露1.85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0.6%,年度报告未披露2.25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2.09%;2021年未及时披露4.179亿元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2.46%,年度报告未披露1.664亿元担保,占当期净资产的10.62% [5] 公司上市、退市及市场影响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主营业务为光存储介质及系统解决方案,曾被称为“光存储第一股” [13] - 公司于2020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上市首日股价大涨264.08%,报收78.24元/股,总市值达148.95亿元 [13] - 上市后业绩下滑:2020年营收5.63亿元同比增长8.97%,归母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24.71%;2021年营收4.58亿元同比下降6.69%,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同比下降379.85% [14] - 2022年2月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4月因欺诈发行等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14] - 证监会认定公司2017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超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2.1亿元,并存在上亿元违规担保未披露 [14] - 公司股票目前在新三板交易,最新市值仅剩4188万元 [16] 投资者损失与赔偿进展 - 公司退市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约10.97亿元 [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约1.7万名适格投资者与专项基金达成和解,占总人数的97.22%,获赔金额为10.86亿元 [19] - 相关赔偿由中介机构先行垫付,此后公司遭到相关中介机构追偿 [19] - 2024年8月30日,证监会披露4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致同、容诚、广东恒益)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共计约12.75亿元 [20] - 该笔承诺金除覆盖前期先行赔付的10.86亿元外,还包括尚未支付的约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及约1.89亿元承诺金 [20] - 本案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中介机构赔付金额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 [21] 历史监管处罚 - 证监会曾对公司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 [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和罗铁威分别被处以2164.26万元和1803.55万元罚款 [15] - 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罗铁威被处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位高管也分别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