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新政打通住房“以旧换新”堵点
齐鲁晚报·2025-12-13 18:22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六大方面15条措施,打通卖旧买新置换堵点,缓解换房资金压力,促进住房改善需求,实现“想换就能换” [1] 换新模式 - 卖旧换新: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业务,约定时间内成功出售旧房则按约购买新房,未售出则由机构兜底收购或退还意向金,以解决旧房未售无法置换的问题,并帮助经纪机构锁定客源、加快去化 [2] - 收旧换新:提出政府、房企及其他主体主导三种市场化实施路径,鼓励收购二手房,并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后再售,或改造为租赁住房,探索“收储+托管”运营模式 [3] - 拆旧换新:提出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模式,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允许补齐公共配套设施且新增建筑量不计容积率,鼓励各市因城施策、一项目一策推进 [4] 金融与成本支持 - 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装修改造或运营维护 [3] - 降低成本:鼓励各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房的群众发放“以旧换新”补贴,支持房企依法依规给予优惠,引导中介机构降低服务费用 [4] 交易流程优化 - 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开展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以旧换新”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核减一次贷款次数,自2023年起山东已累计办理该业务23985件,涉及抵押金额377.65亿元 [5] - 预告登记服务:企业收购二手房后可申请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待旧房再次出售时注销,以防止一房多卖和权属纠纷,保护企业利益并鼓励其参与 [6] - 网签备案优化:允许购房者与房企先签订新房买卖合同,待旧房完成转移登记后再办理新房合同网签备案,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并让购房者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7] 实施成效与服务提升 - 现有成效:淄博、烟台等市已开展“卖旧换新”活动,完成住房“以旧换新”1200余套,潍坊建立兜底包销机制,累计完成202套旧房收购、抵顶购房款1.62亿元 [8] - 评估与服务优化:指导各市制定二手房价格评估细则,推行“双盲”评估、轮换评估等多机构评估模式,并优化“一站式”服务,推动旧房评估、新房选购、贷款审批等环节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