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近7年官司,终审胜诉!000536,获赔高达30.3亿元,但拿到钱不容易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13 21:45

核心诉讼判决与财务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华映科技胜诉 被告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1][2] - 该笔补偿款金额远超公司2022年全年17.39亿元的营业收入[1][5] - 判决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将根据后续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5] 诉讼背景与承诺追溯 - 诉讼源于2014年9月11日被告方的业绩承诺 即确保华映科技相关业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2] - 2018年12月13日 被告方中华映管公告发生债务无法清偿等严重事宜 并申请重整 表明其无能力履行补偿承诺[3] - 华映科技于2019年将诉讼请求金额追加至约30亿元[3] 被告方财务状况与关联关系 - 主要被告之一中华映管已进入破产清算 大部分资产已抵质押 偿债能力有限[4][5] - 基于谨慎原则 公司已对相关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56亿元[5] - 另一被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控股股东)具有一定实力 其官网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营收超80亿元 营业毛利净额超10亿元 市值超过200亿元[1][6] - 华映科技原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所持股份已于2020年11月被以股抵债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4] 业绩补偿款回收的会计处理与不确定性 -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 该30亿元款项需根据判决生效时间、执行状态及资产可收回性来判断何时计入报告期[5] - 若收款存在不确定性 应根据会计准则在报表附注披露而不提前确认收益[5] - 判决生效后若无法执行 公司需先确认应收款 再根据对方履行能力评估可收回性并可能计提减值准备[5] - 尽管获得胜诉判决 公司仍面临“收款难”的现实考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