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存储财务造假案判了 实控人等10人被判刑
新浪财经·2025-12-13 21:44

案件判决与公司现状 - 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2][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人被判有期徒刑,最高刑期达七年六个月 [1][2][11] - 根据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2][12] 财务造假具体指控 - 为达到上市目的,自2017年起,公司实控人组织指使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单据等方式系统性财务造假 [3][13]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 [3][14]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 [3][14] - 在招股说明书中编制虚假财务数据并隐瞒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3][13][14] - 上市后继续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14] 上市与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合计41340.48万元 [3][13] - 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688086 [3][5][14][15] - 首次公开发行4759.612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亿元 [3][14] - 上市首日股价大涨264.08% [5][15] 监管处罚与退市 -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16] - 2023年5月31日,上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3年7月7日被摘牌 [6][16] - 退市原因为触及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6][16] 投资者赔偿 - 本案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总损失为10.97亿余元 [7][16] - 在2个月内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了10.86亿元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占总应赔金额的98.93% [7][16] - 赔偿采用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与先行赔付相结合的方式处理 [7] - 适格投资者申请承诺金赔偿的申报期已于2025年7月4日结束 [9][18] 中介机构责任 - 中信建投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4家中介机构因涉嫌未勤勉尽责签署承诺认可协议 [8][17] - 4家中介机构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其中用于赔付投资者约10.86亿元,另交纳约1.89亿元承诺金(含未支付的1179万元投资者损失款) [8][17] - 中介机构按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证监会于2024年8月30日依法终止对它们的调查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