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展商业保险年金等保险产品,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配性
北京商报·2025-12-14 17:01
政策核心内容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1] 扩大服务消费的金融支持措施 - 扩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1] - 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1] - 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1] - 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配性,促进优化服务供给[1] 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的金融支持 - 集成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1] - 加大对“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商品市场优化升级、零售业创新提升、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1] - 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1] - 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1] 政策落实机制 - 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金融支持扩消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4] - 地方与金融机构健全沟通合作机制、推出专门工作方案等[4] - 引导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