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正式施行,主要在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 [1] - 新规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即提取用于首付的资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以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4] - 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破1万亿元,开户职工超2000万人,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 [1] 购房类提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在深圳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家庭有1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有2套房可提账户余额60%,额度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限提取1次 [3]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4] - 延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购房提取等住房消费情形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适用于本市及异地购房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税票时间需未超5年,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税款,限提取1次 [5]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家庭有1套房每月可提实际还贷额,有2套房每月可提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每年提取1次,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未提取额 [5] 租房类提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常态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 [7]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比例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7]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支持按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并取消了“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7]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7] 更新改造类提取优化 -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业务 [8] - 参与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老旧住房、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8] - 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需扣减政府补贴;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8]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正式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1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