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2-16 03:14

董事会决议与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2]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回购方案核心条款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7]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9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8][19] - 回购股份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3][14]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14] 回购资金来源与用途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3][20] -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合适的时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12] -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8][12] 回购对公司财务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9.77亿元,归母净资产为23.20亿元,流动资产为27.19亿元 [21] - 按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母净资产、流动资产的0.67%、1.72%、1.47% [21]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足够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1] - 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 [22]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 [8][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