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好”
经济日报·2025-12-16 08:41
"放"不是一放了之,"管"也不是捆住手脚。"放得活"目的在于破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 碍;"管得好"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于高水平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共同指向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 今年以来,公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 引(试行)》、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一系列放管结合的"组 合拳"打得精准有力。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市场规则还不够统一、要素流动还不够通畅,个别地方政 府仍有不当干预微观主体、地方保护等乱作为问题,个别企业存在不正当竞争等。对此,必须按照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在"放得活"与"管得好"上下功夫,让政府行为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为市场的自由 驰骋腾出广阔空间。 放,是把该放归市场的放足、放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务必落实好"制 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等会议部署,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和社会信用 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制度,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 序、配置高效公平。 管,是把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