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拟发不超3.5亿可交换债获批
股东融资行为 - 股东奥瑞金计划以其持有的部分永新股份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1] - 该发行计划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1] - 深交所确认对奥瑞金发行面值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债券无异议 [1] - 该《无异议函》的有效期为12个月 [1] 股东持股与公司控制权 - 截至目前,奥瑞金持有永新股份1.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0% [1] -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不会导致永新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永新股份表示,公司将就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后续换股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