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委托巴陵新材料5272.23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 - 上海石化与巴陵新材料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272.23万元(含税总额)[1] - 巴陵新材料由上海石化及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 构成关联交易[1] - 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签署 旨在为巴陵新材料的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提供人员支持[1]
公司关联交易 - 上海石化与巴陵新材料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272.23万元(含税总额)[1] - 巴陵新材料由上海石化及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 构成关联交易[1] - 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签署 旨在为巴陵新材料的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提供人员支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