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子公司收到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核心事件概述 - 罗平锌电全资子公司宏泰矿业此前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主动撤销 原因为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听证主持人的规定 [1] - 宏泰矿业在收到原处罚决定书后已全额缴纳罚款 总计金额为20,277,129.20元人民币 其中包含砂岩铅锌矿的违法所得及罚款19,115,042.10元 以及玉合铅锌矿的罚款1,162,087.10元 [2] - 由于原处罚决定被撤销 针对宏泰矿业越界开采事项的具体处罚时间和金额目前尚不确定 公司将对已缴纳的罚款采取申请退回或多退少补的处理方式 [2] 行政处罚详情 - 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普自然资执罚〔2024-26〕)涉及宏泰矿业旗下的两个矿山:普定县鸡场坡乡砂岩铅锌矿和贵州省普定县鸡场玉合铅锌矿 涉嫌越界开采 [1] - 宏泰矿业已于2025年12月9日履行完毕原处罚决定的罚款缴纳义务 [2] 事件后续进展 - 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在自查核实发现错误后主动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本次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情况 以决定对已缴罚款的处理方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