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生态环境执法转型
中国环境报·2025-12-17 14:39
执法理念与监管模式转变 - 吉林省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执法理念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探索建立“规范文明、轻微不罚、罚后帮扶”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1] - 部门积极推行“无事不扰”、“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1] 规范执法与减轻企业负担 - 通过公开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与年度检查频次上限,明确“清单之外无检查”,有效遏制重复性、随意性执法现象 [1] -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检查记录同比大幅下降46.8%,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 [1] - 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让企业能更专注发展 [2] 差异化监管与正面激励 - 认真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纳入清单的守法模范企业推行以非现场检查为主的差异化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1] - 将差异化监管与包容审慎理念深度融合,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并动态调整相关清单 [1] 执法方式与帮扶服务 - 在日常执法中采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多种柔性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取代简单处罚 [2] -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帮扶紧密结合,通过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主动提供服务 [2] - 通过说理式执法、帮扶式指导以及“赠送一套手册、开展一轮培训、做好一次体检、解决一批问题”等“暖企”组合拳,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读和环保技术服务,激发其自觉守法的内生动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