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已有胜诉判决还可加入,公司赔付能力充足

公司法律诉讼与赔偿进展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自愿承担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所需的全部赔偿责任 [1][2][3]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收到一批胜诉判决 [1][2]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今年3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公司历史违规事实 - 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2023年12月29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公司及另一实控人李瑞杰最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此事,但为避免影响融资,共同要求公司暂不披露,直至2024年7月26日才对外公告,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2][3] - 在此案中,公司财报审计机构已被列为被告共同追责 [1][3]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以下任一区间交易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维权: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8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4] - 或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4] - 目前索赔仍在征集,投资者需准备交易记录、对账单等凭证以供律师团队审核资格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