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品牌侵权事件 - 一款宣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实际磷虾油含量为0 在电商平台热销500万件[1] - 产品外包装“北京同仁堂”字样醒目 宣传页面标称品牌为“同仁堂(TRT)” 对消费者构成严重误导[1] - 侵权企业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是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 公司应对措施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 责令侵权企业停止经销涉事产品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1] - 公司近年来多次发布声明 称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字号及任何含有“北京同仁堂”“同仁堂”字样的标识[1] 涉事方责任与问题 - 侵权企业将责任推给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称误导性表述均由生产商自行决定 对造假行为毫不知情[1]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近三年因标签不合规、广告违规等已遭多次行政处罚[1] - 生产商给出的产品出厂价远低于基于合理成本估算的采购价 行为异常[1] 行业乱象与“擦边球”营销 - 涉事产品仅是“擦边球式”销售的冰山一角 电商平台上存在庞大而混乱的“同仁堂宇宙”[1] - 具体案例包括:产品大字标“北京同仁堂” 小字标“化妆品有限公司经销”;宣传页用“北京同仁堂”招牌照片 实际品牌为“北同伊妆”;产品出自“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等[1] - 假冒协和、山寨同仁等老字号被滥用冒用现象层出不穷 消费者屡屡上当[1] 品牌声誉与监管 - “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金字招牌 以“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传统赢得信任[1] - 此次事件表明公司在品牌授权管理与产品质量监控上存在值得反思的地方[1] - 保护老字号招牌需要品牌方依法维权 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识别与监管[1]
北京同仁堂不容擦边造假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