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且支付款最终来自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2]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3]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收入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5]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6]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6]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7] - 上交所对公司及赵德中 赵德毅等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7] 事件后果与影响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5]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