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出台 哪些卖基金的“常见操作”不再合规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18 07:24
基金销售,是衔接产品与投资者的核心环节。当监管焦点转入对销售侧的实质性约束,高质量发展的公 募基金业,也正迎来规范化的"最后一公里"。 征求意见稿指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全面展 示基金业绩。其中,基金业绩任意展示期间均应当超过六个月,不得对一年期以下的业绩进行年化展 示。 同时,基金业绩排名应当引用基金评价机构三年期以上的公开数据,并列明基金评价机构的名称、评价 日期、同类基金的类型及只数等信息。 整体而言,业绩展示需"半年起步"的要求与此前的监管精神一脉相承。这意味着,单季度等短期数据将 退出宣传范畴,成立不足一年的基金亦不能再采用"成立以来年化"的表述方式。新规在进一步压缩短期 营销空间的同时,实际上也为运作历史较长、业绩经历周期检验的产品,提供了更为明晰和规范的展示 舞台。 禁用"保赢"类话术,不得关联宣传基金奖项与基金经理 近期,基金业协会向机构下发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 意见稿")。文件共九章37条,涵盖一般宣传推介、直播营销、销售业务绩效考核等多个维度。 此前,证监会曾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