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中江联手防治固废污染!区域协同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南方都市报·2025-12-18 16:40

立法背景与动因 - 珠中江三市同处珠江口西岸,是一个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在环境保护领域已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区域协同经验 [1] - 近年来,随着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固体废物产生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跨区域流动和污染扩散问题日益突出,给区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1] - 当前各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侧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局部治理,缺乏对区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的统筹考虑和协调行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扩散和防治问题 [1] 立法核心内容与特点 - 三市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为珠西都市圈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营造有利的生态环境 [1] - 法规名称为“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采用同一文本,不分章节,共十八条 [2] - 立法重在构建三市认可的区域间生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侧重构建协调联络、规划衔接、设施互补、信息互通、利用共享、技术互助、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协作机制 [2] - 三市法规均定于2026年1月1日同步施行,便于在执行层面同步发力,实现区域协同的立法目的 [2] 立法过程与实施计划 - 立法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进行,三市在立法形式、立法过程、立法内容、法规审议等几个方面高度协同,凝聚“1+1+1>3”的协同合力 [2] - 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三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实施筹备、宣传普及、协同监督等方面系统发力,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3] -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将从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细化行政管理区域协同机制、加强区域行政执法协同行动等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共同筑牢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屏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