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鞠婧祎与经纪公司之争已不能私下了结
南方都市报·2025-12-18 16:48
"将择日……实名举报",艺人鞠婧祎与其经纪公司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好不热闹,12月18日,丝芭传媒 发布"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最后一次要求对方立刻收手、停止侵权,并表示该公司将就鞠婧祎及 其关联人"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 报"。 "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虽然并没有明确的具体罪名指向,却已经是很严重的指控。在现行刑法中,经济 犯罪类型的涵盖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等诸多具体罪名,但具体 到演艺经纪场景,最大可能指向危害税收征管。 但无论如何,在一份语焉不详的公开声明中,突然祭出"严重经济犯罪"的指控,不仅对纠纷另一方而言 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措辞,而且对己方来说同样有"挖坑"的危险。 不管声明所言涉嫌的"严重经济犯罪"是否存在、会否被最终认定,以手握大杀器为要挟,迫使对方收 手、停止所谓侵权,都是极不恰当的做法。假设确如声明所指,对方因忌惮相关证据而选择了闭嘴,自 称"长期以来掌握大量事实"的经纪公司是转头继续为其隐瞒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还是选择"择日举 报"? 刑诉法第11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