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5万元,深圳核发首张房票
南方都市报·2025-12-18 18:43
房票安置模式核心创新 - 深圳市在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西丽段)项目中成功核发首张房票 价值4055万元 标志着深圳市多元安置模式创新迈出重要一步[2] - 房票安置是现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外的一种搬迁补偿方式 被搬迁人可灵活选择一种、两种或三种方式进行补偿[3] - 该模式打破了传统安置的“地域限制”“房源限制”“周期限制” 赋予被搬迁人自主选择权 无需苦等安置房建成 可自由挑选商品房 极大缩短安置周期并提升居住品质[2] 房票安置政策具体内容 - 房票票面金额包括基础金额和奖励金额 使用房票购房能享受政府专项奖励[3] - 房票持有人可在已预售并接受使用房票的房源中自主选择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等房源 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3] - 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 不受深圳市限购政策限制[3] - 房票使用期限自核发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24个月 可多次使用 逾期未使用或金额有结余可申请兑换为现金[3] - 房票可在使用期限内在同一项目被搬迁人间、被搬迁人与其近亲属间转让 已转让房票不得二次转让[3] 政策实施与监管机制 - 各区设立房票资金监管账户 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3] - 房票实行电子票据实名制管理 由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建立房票管理系统 将核发、资金监管、转让、使用、结算等纳入系统管理[3] - 现阶段由各区选取深圳市域内政府主导实施项目先行试点 后续将结合试点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并逐步推广[2] 政策目标与市场影响 - 政策旨在保障被搬迁人权益、拓展安置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 -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表示将持续优化房票安置政策体系 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 让房票安置成为惠民生、促发展的强劲动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