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被滥用如何治理?学者建议用好现有规则发展中规范
南方都市报·2025-12-18 18:55
王利明表示,当前对人工智能侵权,专门立法为时尚早,应秉持"在发展中规范"的思路,以《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充分解释、用好现有规则,再通过案例积累、司法解释制定,有效应对人 工智能引发的侵权问题。 谈及深度伪造技术的规范,王利明建议,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禁止利用深度伪造技术侵害他人权 益,关键在于充分解释该条款,应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深度伪造侵权问题。 针对人工智能侵权专门立法为时尚早,建议用好现有规则 当前,人工智能时代已然来临,人工智能将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模式,"人 工智能+"也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点。王利明表示,与此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也可 能引发侵权问题。因此,应对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是"时代之问",必须给出回应。 王利明介绍,针对人工智能侵权问题,比较法上有两种核心模式:一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强监管模式", 该模式注重对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设置了多项合规义务,违反义务易引发侵权责任;二是以美国为 代表的"轻监管重利用"模式,模型开发者、服务提供者的合规义务相对较轻,个人信息、隐私侵害主要 通过侵权法处理。 此前,不少学者建议我国尽快针对人工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