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北京拍卖市场,估价高达8800万元,捐赠人庞叔令(庞莱臣曾孙女)认为此画为其家族于1959年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137件(套)藏品之一 [1] - 庞叔令发现包括此画在内的5件捐赠古画从南京博物院馆藏中“消失”,博物院称这些作品为“伪作”,已“剔除藏品序列”并“划拨、调剂”,但无法提供完整流转记录 [1] - 庞叔令已对南京博物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消失”的捐赠古画 [1] - 南京博物院回应称,5件争议画作于1961年和1964年两次经专家组鉴定为“假”,并于上世纪90年代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将核查画作去向,并称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是否系受赠画作尚待查证 [1] 博物馆管理问题 - 程序正义缺失:博物馆若对捐赠品真伪存疑,应履行告知义务并与捐赠方沟通协商,即便认定为伪作也应优先通知捐赠人收回,单方面判定和擅自处置违背契约精神与程序合法性 [2] - 管理责任失守:博物馆对藏品负有严格保管责任,从入库登记到处置审批应有完整闭环,“伪作”判定后的“划拨、调剂”路径不明且缺乏有效追踪,表明内部监管存在问题 [2] - 公共信任流失:博物院对捐赠人后代长达数年的问询置之不理,直至对簿公堂仍无法清晰说明文物去向,对捐赠人权利的漠视背离了公共信任 [2] 公共监督与权责边界 - 文物一旦捐赠入库便成为公共财产,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是公共财产的“受托人”,其权力源于公共信任且必须受到约束,任何藏品处置必须于法有据、程序公开,任何鉴定结论必须专业权威、全程留痕 [2][3] - 公众有权监督博物馆藏品管理,追问包括真伪判定标准、“划拨、调剂”的具体路径与审批程序、处置流向等关键问题,以审视博物馆是否尽到审慎管理责任及是否存在权力滥用或监管漏洞 [3] - 调查必须还原真相,对鉴定标准、处置流程、流转去向等关键环节逐项核查,严谨回应公众与捐赠方诉求,时间久远不应成为调查拖延的借口 [3] 调查机制建议 - 南京博物院作为涉事方,因已出现鉴定依据模糊、流转记录缺失、长期回避诉求等问题,自查恐难服众,不应自己调查自己 [4] - 呼吁上级主管部门牵头介入调查以确保权威性与中立性,同时应引入公众监督,让调查过程公开透明 [4] - 此次事件为文博系统敲响警钟,守护公共文化财富需依靠博物馆的自我约束与刚性制度的保驾护航 [4]
每经热评|查清南京博物院馆藏《江南春》流向 容不得半点拖延和敷衍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1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