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行业市场发展现状 - 2024年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378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25万千瓦,抽水蓄能753万千瓦,全国水电发电量14239亿千瓦时,规模以上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349小时 [2] - 截至2025年10月,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4388亿千瓦,同比增长3% [2] - 截至2024年12月,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77亿千瓦(占比约86%),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占比约14%) [5] - 长江干流6座大型梯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累计发电量突破3.5万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超10亿吨,减排二氧化碳超28亿吨 [7] - 全国有4.1万余座小水电站,一半以上分布在长江经济带10个省市,其装机容量超8200万千瓦,约占全国水电装机总容量的19.4%,年发电量约25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19.6% [7] - 水电产业分为上游(工程咨询、原材料与设备供应)、中游(项目建设和运营)、下游(电力销售与消费),投资结构大致分为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移民 [8] - 行业竞争格局由国有资本特别是中央企业主导,代表公司包括长江电力(600900.SH,核心电站在长江、金沙江流域)、华能水电(600025.SH,核心电站在澜沧江流域)、国投电力(600886.SH,核心电站在雅砻江流域) [8] 重大工程与融资事件 - 2025年7月19日,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工程(雅江水电工程)正式开工,项目采取截弯取直、隧洞引水方式,建设五座梯级电站,总投资约1.2万亿元,电力以外送消纳为主,兼顾西藏本地自用 [2] - 2025年7月23日,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成功签约,募集资金达365亿元,将全部投入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3] 水电分类与技术标准 - 水电分为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 [5] - 常规水电项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按规模分为大型(大1型、大2型)、中型、小型(小1型、小2型),例如,发电装机容量≥1200MW为I等工程(大1型),≥50MW为III等工程(中型) [6] - 抽水蓄能项目根据《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规〔2025〕93号)分为服务电力系统项目(根据电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规划建设)和服务特定电源项目(根据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特定电源开发需要规划建设) [7] 行业政策法规(国家层面) - 政策体系强调规划先行、生态保护与全生命周期监管 [8] - 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环评和全过程监管,落实生态流量、鱼类保护等措施 [9] - 2015年《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以收益权质押、发行债券等方式参与,并对特定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等扶持 [9] - 2015年《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监测、定期鉴定与隐患整改要求 [9] - 2015年《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细化验收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10] - 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域水电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先规划后开发”,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梯级联合调度等要求 [10] - 2017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大中型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10] - 2019年《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要求小水电站核定并落实生态流量,并接入省级监控平台 [10] - 2021年《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投产总规模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1.2亿千瓦左右的发展目标 [11] - 2022年《“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实施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推动小水电绿色改造 [11] - 2025年《能源法》要求水电开发建设符合流域相关规划,统筹兼顾防洪、生态等多方面需要 [12] - 2025年《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的资源调查、规划、核准、建设、运行等全流程管理 [12] 行业政策法规(地方层面) - 四川省2016年实施《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2021年发布通知全面停止新开工建设小水电 [12] - 广东省2024年实施《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管理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工程 [12] - 湖北省2024年发布《湖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监督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生态流量 [12] - 福建省2022年实施《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下泄流量考核机制 [12] - 云南省2016年发布意见控制中小水电新增和扩容,2025年实施《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 [13] - 西藏自治区2025年实施《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范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 [13] 水电项目合规发展要点 - 项目核准需根据流域、装机容量、移民数量划分审批层级,例如主要河流上或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跨界河流上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4] - 抽水蓄能项目核准时需同步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意见,服务范围跨省的项目还需征求相关省份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意见 [14] - 除常规规划许可外,水电站项目还需取得流域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移民安置规划同意及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等特殊规划手续 [15][16] - 开工手续需根据建设时点判断,2013年5月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改为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 [16] - 验收程序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政府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 [15][16][17] - 并网运营需特别关注电力业务许可证(单站装机6MW以下小水电豁免)、取水许可证以及大坝登记备案和注册登记(以发电为主、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大坝需办理) [17] 外资准入与电价机制 - 依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发电为主的大型水电站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经营属于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18] - 依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未对上述领域的外商投资股权及控股作出额外限制,准入限制宽松 [18] - 常规水电上网电价执行政府定价与市场定价结合,2014年2月1日后新投产水电站实行省内标杆电价制度,跨省跨区域交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9] - 抽水蓄能执行电量电价与容量电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电价,2021年4月30日后新投产电站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并核定容量电价 [19] 绿证交易 - 对2023年1月1日前(不含)的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绿证随电量无偿划转 [20] - 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20] - 抽水蓄能目前未纳入我国绿证交易范围 [20] - 2025年1至10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4.78亿个,其中常规水电8.86亿个,占比35.75% [20]
能源转型新浪潮:水电项目发展及合规关注要点
新浪财经·2025-12-1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