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西、重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海“淘金” 绿富同兴
经济日报·2025-12-19 06:09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福建、江西、重庆)通过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和产业联动,有效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提升了林业产值和林农收入,推动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1][2][3][7] 制度创新与改革举措 - 福建省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重点的“三多”改革试点,旨在激活利益链、生产力和保障网 [2] -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地提前延包试点,采用“八步工作法”,已完成延包合同签订873.74万亩,占应延包面积的74.4% [3] - 江西省首创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累计颁发权证2301本,并率先调整公益林政策,优化调整51.96万亩,合理利用林下空间487.8万亩 [3] - 重庆市黔江区通过放活林业经营权,采取“企业+集体+林农”等联营方式,实现“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民、林农变经理”的“三变”发展 [3] - 重庆市城口县率先颁发重庆市首张林地经营权证、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和林下经济生产服务设施所有权证,盘活了80余万亩集体林地 [8] 产业发展与经济效益 - 2024年福建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121亿元,同比增长6.1%,拥有境内外上市林业企业24家、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5个、规模以上林业企业超3000家 [3] - 重庆市黔江区通过改革,林地亩均产值达2490元,林农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00元 [4] - 江西省着力构建“3+N”林业特色产业体系,林业总产值突破7130亿元,林农人均林业可支配收入达3031元,同比增长5.6% [7] - 福建省诏安县建立高标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23年林下经济产值达12.6亿元,辐射带动1.2万户林农参与 [7] - 江西省抚州市创新“市场+山场”三产融合模式,2024年林业总产值达721亿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437家,带动26万户林农就业 [7] - 福建省建宁县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与68个村开展联营合作,合作村占全县行政村的74% [7] 绿色金融与融资服务 - 江西省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93.72亿元,余额206.11亿元,其中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12.67亿元 [5][6] - 江西省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林业生态产品累计交易额达82.97亿元 [6] - 江西省开发了林业经济收益权质押贷款和中药材、古树名木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 [5] - 重庆市黔江区积极探索创设“黔江林业支行”,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以解决林业发展资金问题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