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博物院藏仇英名作现身拍卖市场,最新追踪
第一财经·2025-12-19 09:16

事件核心观点 - 围绕南京博物院对已故收藏家庞莱臣后人捐赠的文物(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的鉴定、处置及流向问题,捐赠方后人与院方产生法律纠纷,事件焦点涉及捐赠品真伪认定、处置程序合法性及捐赠人权益保护 [1][4] - 事件引发对艺术品市场拍品来源正规性的高度关注,业内人士强调博物馆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处置合规,否则相关画作不应在市场上流通 [10] 事件背景与捐赠事实 - 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及家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套),院方出具了捐赠收据及清册,其中包含仇英《江南春》图卷 [2] - 捐赠人后代庞叔令表示,捐赠文物均为珍品,不存在伪作,并指出庞家多次捐赠的文物现存于国内多家重要博物馆,不少为镇馆之宝 [2] 画作真伪鉴定争议 - 南京博物院出示了两次专家鉴定记录:1961年,以张珩为主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鉴定认为《江南春》图卷为伪作;1964年,王敦化等三位专家再次鉴定确认为假 [2] - 庞叔令认为南京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 [2] 画作处置与流向 - 2025年,庞叔令发现其父捐赠的137幅书画中,有5幅(包括《江南春》图卷)已不在南博库房 [4] - 南博书面答复称,该5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4] - 史料显示,南博依据1986年原文化部《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审核后确认不宜入藏,并于1997年向原江苏省文化厅申请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调剂给省文物总店处理,获得批准 [5] - 1997年5月8日,《江南春》图卷被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并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5] - 从20世纪60年代鉴定为伪作到2001年销售,跨越三四十年,期间庞家人毫不知情 [9] 法律诉讼与权益争议 - 2025年11月20日,庞叔令状告南京博物院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核心诉求曾是要求说明5幅画作被“划拨、调剂”的具体流向并最终返还(该诉请已当庭撤回并表示将另行申请强制执行) [4] - 捐赠方律师尹志军认为,捐赠方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及被鉴定为伪作书画的具体流向,南博在作出处置决定时应主动告知,处置时应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9] - 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且捐赠时未保留返还权利,现行法律也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返还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9] 行业影响与市场关注 -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点是艺术品市场应关注拍品来源是否正规 [1][10] -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真伪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于古书画鉴定难度大,一般约定拍卖行不承担画作真伪责任,买家需自行鉴定 [9] - 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将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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