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审核与基本信息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认为其符合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要求 [1] -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500.00万元(含本数)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 债券发行条款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2] - 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2] - 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2] -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与否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2] 发行对象与配售方式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 [2] - 本次发行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并披露 [3] -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4] 中介机构与信用评级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4] -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大公国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4]
博士眼镜不超3.75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平安证券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