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整合并升级现有监管体系,以应对行业内外环境变化,强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联动管理,提升行业经营韧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1][7] 制定背景 - 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2018年发布的暂行办法及五项规则初步构建了国内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 [2][8] - 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新要求 [2][8] - 2024年国务院文件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该《办法》是落实该精神、提升行业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的重要措施 [2][8] - 推动保险公司不断强化改进资产负债管理架构、政策和程序 [2][8] - 为加强制度衔接,因应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届时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将调整,利率波动影响显著增加,对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2][8] 制定主要思路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资产和负债管理脱节、政策和程序不清晰、指标缺乏监管标准及监管措施不足等问题,补足制度短板 [3][9] - 反映经济实质: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及压力情景设置需反映公司真实经济价值和风险水平,减少规则设定或人为假设的干扰 [3][9] - 促进管理优化:相关指标和标准应具有管理意义,帮助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降低风险、提升价值 [3][9] - 加强制度协调:增强监管规则间的适应性和一致性,统一指标计算口径,避免对风险的重复覆盖 [3][9] 主要内容 - 《办法》共5章51条,包括总则、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4][10] - 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保险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全面覆盖、合理匹配、稳健审慎、统筹协调原则,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4][10] - 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协作、内部审计监督的组织体系 [4][10] - 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制定管理方案,在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定价、保险业务管理、资产配置、重大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定期编制报告并及时调整策略 [4][10] - 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资产负债监管指标并明确阈值,新增部分监测指标并设置差异化预警区间进行风险提示 [4][10] - 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保险公司信息报告、第三方审核和能力评估要求,监管可视情形采取监管措施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10] 相较于旧办法的主要变化 - 进行制度整合:将过去分散在暂行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整合,使监管框架更加完整 [5][11] - 健全组织架构:压实各层级责任,突出资产负债管理部门独立性,保障其履职能力,明确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 [5][11] - 明确监管指标:设立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沉淀资金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作为监管指标,明确指标阈值,对不达标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5][11] - 优化指标计算口径:根据宏观经济变化调整压力情景,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对冲作用纳入久期计算,将成本收益指标评价周期拉长至3-5年,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经营,培育耐心资本 [5][11] - 完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可视情形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意见书、专项压力测试、扩大检查范围、依法要求调整保险业务结构或资产配置结构等措施 [5][1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就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2025-12-1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