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 旨在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以保障人民币现金作为法定货币的基础支付工具地位及其在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兜底作用 [1] - 规定出台的背景是 尽管“拒收现金违法”观念普及且相关投诉减少 但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普遍性和趋势性 拒收现金行为仍难完全杜绝 [1] - 规定旨在明确各类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义务 引导规范相关主体共同建设和维护人民币现金流通使用环境 保障整治拒收现金与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1] 规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 坚持金融为民 鼓励支付方式多元化发展 同时充分发挥各种支付手段优势 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 满足多层次支付需求 [2] - 坚持问题导向 关注现金收付领域新问题和新现象 准确把握其在不同领域、场景的具体表现 分类施策 [2] - 坚持综合施策 规范并提升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现金收付意愿 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现金服务 提升现金获取便利度 [2] - 坚持协同治理 发挥多部门整治拒收现金会商机制作用 强化部门联动 确保各领域现金支付渠道通畅 [2] - 坚持依法惩戒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对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主体依法严肃惩处 并突出典型案例宣传 [2] 对不同支付场景的具体要求 - 对于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交付等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场景 应支持现金支付并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 [3] - 对于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 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 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 [3] - 如果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 尊重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3] - 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时 委托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 [3] - 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或经营主体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 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3][4]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 - 吸收个人客户人民币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现金服务 [5] - 银行网点和自助机具的数量、布局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5] - 银行需规范回笼现金整点 防止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 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5] - 当银行作为收费单位或经营主体的收款受托方时 同样要支持人工收现 [5] 公众维权途径与政策意义 - 公众遇到现金支付不畅时 可先与经营主体友好协商 若遭遇拒收或歧视性措施 可保留证据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渠道投诉举报 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5] - 此次新规的出台 既守护了老年人、农村居民等偏好现金群体的权益 也鼓励多元支付方式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发展 [5]
央行等三部门发布新规!
金融时报·2025-12-19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