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向与监管行动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并首次提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政策指向引导产业竞争从低水平价格博弈转向以技术、效率和服务为核心的价值竞争 [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价格行为作出系统规范,直指恶性价格战、变相降价、价格欺诈等问题,被视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重点行业的具体化落地 [1] - 《合规指南》覆盖从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多个环节,尤其在新车销售端将治理重点放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问题上,以强化终端价格透明度 [3] - 《合规指南》第十条针对性约束价格战,明确指出除依法对积压商品降价处理外,若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谋求市场独占为目的实施相关价格行为将面临重大法律风险,并细化了“出厂价低于生产成本”等九类典型变相降价情形 [3] 行业共识与企业回应 -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反内卷”已成为车企间的普遍共识,企业对无序价格竞争长期侵蚀行业健康发展的担忧由来已久 [2] - 比亚迪表态支持《合规指南》,表示将以之为指引完善价格管理与合规体系,杜绝价格欺诈与不正当竞争,并通过示范效应推动行业形成协作共赢的生态 [4] - 长安汽车对《合规指南》表示“完全赞同和坚决支持”,认为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将把该指南作为重要遵循强化内部合规 [4] - 小鹏汽车认为《合规指南》为企业构建了清晰的运营框架,有助于引导行业竞争重心从短期价格博弈回归到以技术、品质和服务为核心的价值创造,公司将系统优化价格管理体系 [5] - 今年年初的全国两会上,广汽集团董事长冯兴亚指出恶性竞争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并削弱研发投入,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判断未来行业竞争重心将从价格转向配置和技术,赛力斯董事长张兴海直言市场存在无序竞争需加强监管 [5] 价格战的结构性根源与治理挑战 - 价格战并非单纯的定价选择,而是多重结构性因素叠加的结果,包括产能扩张带来的规模摊薄压力、渠道库存消化周期、上市公司业绩兑现节奏等,共同推动企业陷入以价格换销量的路径依赖 [2] - 行业研究人士指出,在产能快速扩张阶段,规模摊薄成本的压力与渠道库存消化周期相互交织,叠加上市公司业绩兑现的时间窗口,促使企业选择降价换取销量并形成路径依赖,个体企业难以轻易抽身 [6] - 专家指出《合规指南》主要聚焦反价格欺诈、反价格串通等明显违法行为,属于对市场秩序的“底线治理”,但要真正缓解内卷压力,仍需更具系统性的制度配套 [6] - 价格战的根源在于规模摊薄成本、库存压力等结构性问题,若这些矛盾长期得不到疏解,企业可能会转向更隐蔽的变相降价方式 [6] - 治理的关键在于改变企业决策的外部环境,例如通过建立产能预警机制、推动成本与供需信息的适度透明,引导企业理性扩张、合理安排产销节奏,促使竞争重心从价格转向技术创新、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 [6] 制度功能与配套治理框架 - 分析认为《合规指南》的核心意义不在于直接干预企业定价,而是通过明确规则边界确立公平竞争的市场底线,针对的主要是显性、可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不可或缺的基础 [7] - 要从根本上减少非理性降价行为,需要配套机制协同推进,包括完善行业产能信息指引与预警体系,优化产销匹配与渠道库存管理,通过更透明的市场信息发布降低企业盲目降价的冲动 [7] - 应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来降低成本,而非依赖压价维持利润空间 [7] - 上述机制的有效运行有赖于产业政策、监管执法与企业自律形成合力,构建兼顾合规底线、市场调节与长期导向的组合式治理框架 [7]
“反内卷”升格制度治理:汽车价格战走向“硬约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