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案的说明
新浪财经·2025-12-20 15:47
转自:法治日报 关于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案的说明 一、关于被告人梁某滢行为定性的问题 被告人梁某滢多次对同小区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本案中又无故在王某雅家外敲门、吐痰,侵害了王 某雅住宅安宁权。王某雅在母亲提醒并电话通知保安到场的情况下开门质问,梁某滢对此不满,与王某 雅发生争吵,进而在进门处抓扯打斗。冲突中梁某滢持刀捅刺,造成王某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 人罪。 三、关于被告人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问题 被告人梁某滢所住小区多名住户的证言和微信群聊天记录、梁某滢2024年1月至案发时的电话和微信记 录、2024年2月梁某滢父亲拨打120电话录音均证实,梁某滢作案前存在精神异常。2023年8月因梁某滢 敲门滋扰其他住户,双方报警后,民警的出警记录证实,梁某滢的行为异于常人,可能存在精神问题, 民警要求其父母严格管理。王某雅母亲案发当天与王某雅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案发后的证言反映,其也认 为梁某滢精神异常,提醒王某雅不要开门。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 委托鉴定机构对梁某滢进行了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本案鉴定机构经法定机关审核取得《司法鉴定许可 证》,鉴定人员均取得法医精神病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