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祁阳市中医医院发生两起骨科手术医疗事故,两名同病房患者在同一天手术后体内均被遗落断裂的手术钻头,且医院未及时告知患者[1][3] - 患者周外平于2025年3月11日手术,术后右腿持续疼痛,多次复查被院方告知为正常术后反应,直至9月转至外院检查才发现体内有断裂钻头[3] - 患者柏系生与周外平同病房、同一天手术,术后左小腿疼痛不止,经外院检查同样确认体内遗留手术钻头[3] 医院处理与回应 - 医院承认手术中钻头断裂遗落体内属实,但解释称当时认为“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4] - 2025年9月15日,院方向患者周外平出具了由手术组人员签字的《证明》,确认体内遗留断裂钻头1枚且术后未告知的情况属实[4] - 院方表示愿意承认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希望当事人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与损失,医院将依法依规承担赔偿[5] 监管调查与行政处罚 -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2025年11月25日对祁阳市中医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5] -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5] - 行政处罚措施包括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5] 纠纷调解与现状 - 祁阳市卫健局多次组织院方与两名患者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具体处理方案达成一致[5] - 2025年11月4日,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正式出具《调解终结书》,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5] - 截至发稿,祁阳市中医医院与两名患者之间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6] 监管责任归属争议 - 针对事件暴露的手术安全监管问题,祁阳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医院的执业证件由永州市卫健委核发,监管权限归属市级卫健委[5] - 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以“属地管理原则”为由,表示此事应由祁阳市卫健局负责[5]
湖南两人同病房同一天手术,体内都被遗落钻头,医院认为“影响不大”,隐瞒数月
新浪财经·2025-12-20 18:53